一、篩檢中心在每個月的15日前,將上個月(以收件日為準)的「篩檢名冊」及「帳單」寄到各採集機構。由採
集機構核對名冊,人數是否符合?若有不符處,請與篩檢中心聯絡。核對無誤,應於月底前將上月之篩檢
費參照下列的付款方式付費。
(一)台大醫院
1、以支票或匯票方式郵寄
受款人抬頭:「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」或「台大醫院」。
地址:台北市城中區10016常德街1號,台大醫院 住院室楊玉霜小姐收。
電話:(02)312-3456 轉 1407
(二)台北病理中心
1、以支票、匯票方式寄
受款人抬頭:財團法人台北病理中心。
2、或以郵政劃撥方式,帳號:16490311
戶名:財團法人台北病理中心。
地址:台北市仁愛路4段10號12F,財團法人台北病理中心。
電話:(02)325-7566 轉 27
(三)中華民國婦幼衛生協會
1、以支票、匯票方式郵寄
受款人抬頭:中華民國婦幼衛生協會
2、以郵政劃撥方式,帳號:17166783
戶名:中華民國婦幼衛生協會附設醫事檢驗中心。
地址:台北郵政48-133號信箱,中華民國婦幼衛生協會
附設醫事檢驗中心
電話:(02)760-9461
二、請「不要」以「現金」方式給付篩檢費,以避免遺失,而造成雙方作業上的困擾。
三、「複檢」之檢驗費為免費,不需向民眾收取篩檢費用,只收手續費即可。但請使用篩檢中心提供的「複檢
濾紙」;若需使用初檢濾紙採集複檢,請務必在濾紙血片檢體上註明「複檢」。
四、若以郵政劃撥方式付款,採集機構請務必填寫清楚寄款之「採集機構名稱」、「機構代碼」、「地址」、
「電話」及在備註欄內填寫「XX年XX月篩檢費」。
10699 台北郵政 26-624 號信箱 電話:(02) 2703-6080 傳真:(02) 2703-6070
Copyright: 預防醫學基金會 Updated on : 22 Dec, 2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