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關G6PD陽性個案之通知,常因轉介醫院僅通知個案,而未通知採檢單位,而個案卻一再詢問採檢單位
,致造成極大之困惱,是否可以改善?
答:G6PD缺乏症陽性個案名單係由篩檢中心傳真給各轉介醫院,轉介醫院依作業程序應先通知採檢單位
,而後再通知個案回轉介醫院就診,並請採檢單位配合連繫個案。部分轉介醫院於作業時,因工作負
荷量大,以致於有時候漏通知採檢單位,已請其改善。(請參考第III單元的確認診斷系統)
二、G6PD項目經初檢為陽性者,且轉介醫院已寄通知至採檢單位者,可否直接在採檢單位為個案抽血驗
G6PD值,其報告是否需再轉回轉介醫院?
答:(一)目前衛生署指定處理G6PD缺乏症篩檢陽性個案之轉介醫院,係具有足夠之設備及能力處理該等個
案。其檢驗之品質亦按時接受外部品管監控,相信其處理個案均能有一定以上的品質,故將個案
轉至其處理應較理想。
(二)若欲自行處理本院出生之G6PD陽性個案,則以具本署規定之儀器設備及人力,並加入檢驗品質及
作業準則之管理體系者為限。
三、G6PD檢驗結果為“?”記號者,是否均應到轉介醫院作確認診斷?
答:G6PD檢驗結果為“?”記號者,表示該個案可能罹患G6PD缺乏症,應請其至轉介醫院做確認診斷。
四、G6PD缺乏症篩檢陽性個案經確認診斷後,其結果是否由轉介醫院直接通知個案?另是否也將其確認結果
通知採檢單位,以便瞭解個案之情況。
答:(一)G6PD缺乏症個案經確認後,其結果將由轉介醫院直接通知個案及其家屬。
(二)確認完成後,轉介醫院會將其報告送交篩檢中心,再由篩檢中心轉交採檢單位。
五、初檢結果“G6PD+”是代表可疑或不正常?應怎樣告訴個案其結果?
答:“G6PD+”表示該個案有罹患G6PD缺乏症的可能,請對個案家屬做初步衛教,教導其避免接觸誘發
物,並督促其回轉介醫院做確認診斷。
六、需直接到轉介醫院做診斷治療之個案,在經由轉介醫院電話通知或郵寄通知一週後,若其仍未到轉介醫院
報到,應如何處理?
答:應向轉介醫院報到而未報到之陽性個案,轉介醫院協調員應再次聯絡個案,若仍不報到,請通知該個
案所在地衛生局,由其負責追蹤該個案回院接受診斷治療。
七、有些個案經複檢後,其報告顯示為正常為何還要予以再檢,造成困惱?
答:初檢結果為陽性或高可疑之個案,其複檢結果若為陰性,需再檢一次,以確定其是否確為陰性,以避
免漏失偽陰性之個案。故請採檢單位配合採集再檢檢體,並向個案妥為解釋。
八、檢驗結果需複檢者,若未收到篩檢中心寄送之「複檢濾紙」,採檢單位是否應主動採血複檢?另G6PD篩
檢陽性者,若未收到轉介醫院之通知,是否需逕與轉介醫院聯絡檢查?
答:(一)若確知該個案需要接受複檢,而篩檢中心漏寄「複檢濾紙」,為爭取時效,可由採檢單位先為其
採取複檢檢體;唯需於檢體濾紙上註明“複檢”字樣,以便篩檢中心查核並識別。
(二)G6PD缺乏症陽性個案未接獲轉介醫院通知做確認者,可能係作業疏漏之故。請採檢單位主動與轉
介醫院或篩檢中心聯繫之,避免個案漏失未做確認診斷。
九、採檢院所追蹤偏遠地區之應複檢檢體之個案時,可否補助追蹤費用?
答:目前尚未編列此項經費,如個案不願前來或沒有前來採檢院所接受採取複檢檢體,可通知篩檢中心轉
介給其居住地衛生局所,由其幫忙追蹤複檢,唯均不予補助追蹤費用。
十、G6PD缺乏症陽性者可否施行預防接種?
答:可打疫苗,另未採血者打了疫苗後仍可採血,對檢驗結果無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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